2020年9月1日,修訂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正式施行,這一法規被廣泛稱為'最嚴格'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。新法不僅強化了國內固體廢物的管理機制,還對再生料進口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,旨在全面推進固體廢物污染治理,保護生態環境,促進可持續發展。
新法的核心變化之一是加強了對再生料進口的管控。過去,中國作為全球再生資源的主要進口國,曾面臨進口固體廢物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。為此,新法明確規定,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,同時嚴格限制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再生料入境。這一舉措旨在倒逼國內產業升級,推動循環經濟發展,鼓勵企業采用更環保的原料和生產工藝。例如,對于可回收利用的再生塑料、金屬等,企業需確保其符合新的環保標準,否則將面臨嚴厲處罰。
在固體廢物污染治理方面,新法提出了更全面的措施。強化了生產者的責任延伸制度,要求企業對產品全生命周期負責,包括廢棄后的回收和處理。加大了對非法傾倒、堆放固體廢物的處罰力度,最高罰款可達數百萬元,情節嚴重的還將追究刑事責任。新法還鼓勵地方政府建立分類收集、運輸和處理體系,推廣'無廢城市'建設,減少固體廢物對土壤、水體和空氣的污染。
新法的實施標志著中國在固體廢物管理上邁出了關鍵一步。它不僅有助于減少再生料進口帶來的環境風險,還通過嚴格的治理措施,推動全社會形成綠色生產和消費模式。隨著法規的落地,企業需盡快適應新要求,政府也應加強監管和宣傳,共同構建美麗的生態環境。